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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大改革,你的个人账户收入要缩水一半了?

最近,国家医保局推出医保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改革措施是,将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收入将缩水一半左右。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意见一共提出了5条主要改革措施,应该说每条改革措施都很重要,但尤以其中第二条“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每个普通人最直接相关,因为这条改革,直接关系到每个参保人的收入。

按照医保局的改革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和现在相比,这次改革的最大变化就是,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而不是个人账户,这将导致个人医保账户的收入大缩水。

在改革之前,我国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由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纳工资基准的2%,单位缴纳的医保有30%进入个人账户,70%进入统筹基金。单位一般按照工资基准6%左右的标准来缴纳医保(不同地区标准略有不同),其中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大概对应工资基准的2%左右,和个人缴纳部分基本持平。也就是说,以前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中大概有4%的工资收入,按照新的改革办法,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意味着个人账户的收入将缩水一半左右。

去年6月份,医保局曾经提出,要在2年之内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主要包括城镇没有工作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农村居民等,由于这部分医保的个人缴费不多,主要依靠财政补助,所以将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并没有遭遇太大阻力。这一次改革指向了城镇职工,由于城镇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较多,触动的利益也更大。

为什么这几年要对医保的个人账户进行大力改革呢?我国的医保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由参保人自己掌握,主要用于支付日常门诊小病,统筹账户由政府统一支配使用,主要用来支付住院费用。这个模式从90年代建立,不足之处在于,部分年老多病的人群,门诊费用较高,个人账户无法覆盖支出,但同时还有很多看病支出不多的年轻人,个人账户有较大结余,但是只能用于本人和部分亲属使用,对于这种结构性矛盾,一些专业人士称之为个人账户的共济能力不足。

按照我国医保的改革方向,将来要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账户也就被缩水甚至取消了。国家医保局在此次改革文件中表示,“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通俗理解就是,个人账户资金减少了,但是门诊待遇提高了。如果改革目的是为了解决弱势群体的门诊压力,更好的办法应该是增加个人账户的收入,而不是反而减少收入,通过其他人的个人账户来弥补。因为统筹账户已经实现了共济功能,再让个人账户也来承担共济功能,似乎有失公平。

我国医保改革缩减个人账户,提高门诊共济,背后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降低住院率。最近几年,中国的住院率快速提升,给医保体系带来了较大压力,2008年,我国的住院率(年住院人数/年门诊人数)不到9%,到了2019年,住院率已经提升到19%。而住院率快速上升的原因,很多专家认为是门诊报销比率不高所致。在个人账户负责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负责住院的模式下,很多病人会尽量选择住院来报销医疗费用,由此带来了住院率的快速上升。所以,如果提高门诊的报销率,或者说,让医保统筹基金来覆盖门诊费用,可能会缓解住院压力。比如北京市,住院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原因在于,北京市的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而且报销率在70%以上,所以,很多人不会刻意通过住院来实现报销医疗费的目的。这一次医改提出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很大程度上也是希望通过提升门诊待遇,减少住院压力,进而减轻医保支出压力。

应该说,这样的改革大方向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改革的成本应该由谁来支付,如果全部通过缩减个人账户的收入来实现是否合理?国内很多地方其实已经实现了门诊费用报销,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比如北京、上海、浙江等等,这些地方并没有通过缩减个人账户收入来提升门诊保障能力,这说明缩减个人账户可能并非改革的唯一必要选项。另外,这些地方已经实现了比较强的门诊保障能力,并没有缩减个人账户收入的强烈需求,如果这次改革强行缩减这些地区的个人账户收入,是否也有一刀切之嫌?

当然,这次医改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内容,比如在文件中重点提及的“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以及“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以及扩大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等等,这些措施如果能够最终落到实处,都将是医保改革的重大进步。

不过,提高医保的门诊保障水平等等,原本就是我国医保改革应该要达到的目标,而实现这样的目标,是否应该以民众收入缩水为代价,这显然值得商榷。一个国家为人民建立起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民众的福祉,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通过牺牲民众利益来实现,这样的做法会不会有些本末倒置?另外,在中国经济打造内循环的紧要关头,消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如果民众收入又被转移走一块,会不会影响到内循环大计呢?

当然,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这份文件并非终稿,目前还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9月6日前提出意见。这也就意味着,对于这次事关切身利益的改革,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公众还有参与的可能性。

标签: 医保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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