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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整治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立限高杆

国务院9日发布《关于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立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部分地方在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上违规设立限高设施,迫使货车绕行逆行。督查发现,石家庄市平山县违规在国道338设立限高杆,双方向限高不等,南向通道限高4.5米,北向通道限高2.4米,货车向北行驶进入县城均逆行穿过限高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淄博市桓台县在国道308违规设立3处高为3米的限高杆,临淄区在国道233、省道228违规设立4处高为2.8米的限高杆,聊城市莘县在省道247违规设立1处高为3.3米的限高杆,途经货车只能被迫绕行十余公里。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等要求。

此外,督查还发现,部分地方在城区道路及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随意限高,阻断货车通行;部分地方乱设卡点随意执法,交通组织管理混乱;部分地方货车通行证办理难,抬高企业办事成本;部分地方限高限行限证,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部分市县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经督查组实地督促,石家庄市、聊城市、淄博市、安阳市及有关县区已对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重新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拆除。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标签: 限高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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