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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系统已开具千余张“2021款”罚单

银保监会官网陆续披露“2021款”罚单。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4月28日发稿,银保监系统今年以来已开具1051张罚单,包括银保监会开出8张、银保监局开出367张、银保监分局开出676张。其中,有76张罚单的处罚事由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截至目前已有千余张‘2021款’罚单开出,说明银保监系统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机构的执业行为应依法依规,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也是在警示金融机构莫要触碰监管“红线”。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银保监系统开具的“2021款”罚单数量及内容来看,中小机构违规是整治重点之一,这与今年政策面的动向十分契合。

中小机构关联交易“犯规”较多

4月28日,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强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聚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加强处置处罚和公开披露,持续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注意到,仅今年4月份以来,就有11张罚单涉及关联交易违规,其中,中小机构“犯规”较多。

例如,银保监会官网4月2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有3张罚单均由同一案引发,被处罚单位为辽宁一家农商行及其工作人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是“未按照要求做好股东及关联交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行被处以罚款120万元,两位涉事人员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此外,浙江一家农商行因“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等违法违规事实较多,被合并处罚,所领罚单金额在上述11张罚单中最高。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4月1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10万元”。

“银保监会系统对中小机构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行为尤其重视,是因为中小机构进行关联交易、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将对金融系统造成较大风险。可能形成‘资产黑洞’,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朱奕奕认为,对此,监管层必须严格监管,强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严格防范利益输送,才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还有农信社因此类事项收到罚单。例如,银保监会官网4月26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两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均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和理事会审批”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和50万元。

田利辉表示,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机构由于人员配置和专业能力所限,存在不知规则而高管违规、或因内控失灵而业务人员违规的情况。因此,中小机构需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机构内控管理,培养或引进合规的专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76张罚单剑指涉房信贷违规

近些年,监管部门反复强调,严禁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然而,违规现象仍时有出现。今年以来共有76张罚单的处罚内容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例如,贵州一家城商行及其员工于4月8日连领2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3月29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当地一家城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银保监会官网在2月2日至2月4日期间披露的5张罚单均由同一案引发,被处罚单位为云南一家农商行及其工作人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朱奕奕认为,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会对金融系统造成重大风险,尤其是其违规流入楼市,会推高资产价格,不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实体经济获得充分的信贷支持。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注意到,除了关联交易、涉房信贷违规等,“2021款”罚单还重点关注了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例如,某商业银行宝清支行及其员工,于4月1日连领2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为,“贷款‘三查’不尽职”;某国有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及其员工,于4月12日连领2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之一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此外,还有一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员工,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及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于4月1日及4月22日,领到6张由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开具的罚单。

田利辉认为,有些金融机构为了年终考核和短期盈利,放松风险管理,追逐短期利润。此外,公司治理问题、专业管理人才不足和绩效考核短期化是贷款“三查”不尽职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谈及接下来银行业监管还应主要聚焦哪些方面?朱奕奕认为,应继续聚焦直播带货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并针对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现象予以严格监管,避免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型风险产生。记者 昌校宇

标签: 银保监系统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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